一、比赛时间
2022年11月5-6日、12-13日
二、比赛地点
武钢体育中心体育馆(武汉市洪山区仁和路111号)
三、比赛项目
1.单项赛(设置管理组男双、职工组男单、女单、男双、女双及混双)
2.混合团体赛(采取积分制,由参赛基础分和以上六个单项赛成绩分构成)
四、组队方式
由单位工会自行组建一支代表队,队员必须是中国宝武武汉地区的本单位在册职工(外派到武汉地区的单位员工,必须是长期外派且持上级单位外派印证资料)。
五、报名办法
1.微信关注“武钢职工服务中心”公众号;
2.点击下方菜单“微活动—武钢杯-我要报名-我同意报名条款并报名”;
3.依次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并确认提交;
4.《比赛责任书》于每场比赛前现场签字。
5.每个代表队限20人(含)以内。各单位工会负责本单位代表队的报名、抽签及赛事协调等工作。报名时间截止于2022年10月28日14时,逾期不候。
6.咨询电话:中国宝武武汉总部职工羽毛球协会 王先生 18086698686
7.各单位领队报名成功后,请扫码加入本次赛事领队群,便于及时沟通协调比赛相关事宜。
![]() 第四届“武钢杯”领队群 |
六、赛事规则
1.本次比赛采用中国羽协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
2.比赛组别分为:管理组男双、职工组男单、女单、男双、女双及混双共6个单项,报名单打组别的运动员可兼职工组任一双打。各代表队报名表(含参赛组别及运动员名单)上传成功后不可更改。
3.管理组男双参赛者必须是管理序列人员或前备案及以上人员。
4.各单项比赛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小组循环赛。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每局21分每球得分制,当比分至24平时,先到25分为胜方。根据《羽毛球竞赛规则》,按比赛成绩取小组靠前名次(根据报名分组情况而定)进入第二阶段比赛。如单项赛报名人数≤5对/名时,按单循环赛直接取前两名名次。
第二阶段为淘汰赛。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每局21分每球得分制,当比分至24平时,先到25分为胜方。
5.全体参赛队伍必须严格遵守比赛规则及要求,服从裁判,如有违反,取消参赛资格及比赛成绩。
6.比赛用球由主办方提供,比赛不得使用自带球。
7.比赛球拍、训练用球及参赛服装等由参赛代表队自备。
8.弃权:在一场比赛进行中凡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将被判本场比赛弃权。一场比赛运动员迟到 5 分钟者(是否属于迟到由裁判长决定),判该运动员该场比赛弃权。
9.罢赛:运动员不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或临赛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领奖等,超过 5 分钟(经劝解说服教育工作后计算时间)视为罢赛。赛场一旦出现罢赛(是否属于罢赛,由裁判长作出决定),组委会有权按照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10.比赛规则、办法及参赛资格在赛前审定后,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因规则、资格等问题影响比赛的顺利进行。
11.参赛运动员遇有连场,可有不超过5分钟的休息。根据比赛进程,裁判长有权调整比赛场序。
12.为了严肃赛纪赛风,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对在组队和比赛中有弄虚作假、无理取闹、拖延比赛、干扰比赛、罢赛等行为的参赛队及运动员,组委会将根据《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羽毛球竞赛规则及本次比赛竞赛规则的有关规定给予取消比赛资格、比赛成绩,乃至禁止参赛等处罚,并保留进一步处置的权利。
七、赛事积分、名次录取及奖励
1.积分
(1)本次赛事团体名次总分由报名参赛的基础分以及各单项赛进入第二阶段(或单循环赛)的成绩积分构成。
(2)每个代表队可任意选择组别参加比赛,但每个组别限报4(对/名)运动员。
(3)以各代表队报名及参赛人数为依据计算基础分,即职工组2分/人、管理组5分/人计入各代表队的基础分,如只报名不参赛,则不计入积分。
(4)各单项赛进入第二阶段(或单循环赛)的积分计入团体总分,计分标准如下:
积分 人数 名次 |
≥24对/名 |
12-23对/名 |
6-11对/名 |
≤5对/名 |
第1名 |
50 |
40 |
30 |
20 |
第2名 |
40 |
30 |
20 |
10 |
第3名 |
30 |
20 |
10 |
/ |
第4名 |
20 |
10 |
5 |
/ |
第5-8名 |
10 |
5 |
/ |
/ |
第9-16名 |
5 |
/ |
/ |
/ |
第17-32名(视情况而定) |
3 |
/ |
/ |
/ |
2.名次
(1)单项比赛。录取单项组别一、二、三名(参赛人数≤5对/名的单项比赛,取前两名)发放证书。
(2)团体积分。根据参赛队伍数量及团体总分排序录取名次。
参赛队数 |
≥30队 |
25-29 |
20-24 |
16-19 |
录取数 |
16 |
15 |
10 |
8 |
3.奖励
(1)赛事设体育道德风尚代表队若干个。
(2)评选优秀运动员。由各支代表队推荐,组委会综合评定。
(3)评选优秀组织者。组委会综合评定。
(4)本次比赛对录取名次的代表队以及单项组别一、二、三名(报名参赛人数≤5对/名的单项比赛,取前两名)进行适当的奖励。
(5)取得团体名次代表队成员与各单项比赛获前三名的运动员,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进行奖励。
八、其他事项
1.各单位必须为代表队全体成员购买比赛日的赛事保险后,方可参赛(保单与报名表同时上传,或于比赛日前三天发送至17139355@qq.com)。
2.本赛事的规则和办法由中国宝武武汉总部职工羽毛球协会制定,并对其拥有最终解释权。参赛单位和运动员须发扬团队合作精神,尊重赛事组委会的各项决定,接受比赛规则和办法的约束。
中国宝武武汉总部工会工作委员会